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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0, 11:28 PM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high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 -- 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地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 -- 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佔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e time

She ain't even in my mind


這是狄倫用來安慰聽者的倔強姿態,真的身處其中,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往後幾個月,我寂寞,後悔,無時無刻都在想念過去。我終於獲得了自由,卻體會到看似缺乏刺激卻平順安穩的歲月,其實比自由更可貴。

喜歡聽音樂的都是念舊的人,心中某個卡榫都牽著、掛著一些放不下的事。尼克宏比顯然和我們是同一國的,寫出我們的故事,說出共有的心聲,真切而生動地描繪出我們身邊那群無可救藥的音樂耽溺者群像 -- 其中當然也包括你,對,就是你 -- 在對方名字都搞不清楚以前只因共同熱愛的單曲就迫不及待和人開誠布公,在吧枱椅子尚未坐熱以前只因共同鍾愛的樂手就雙眼發亮和人掏心掏肺。

熱切地和同好爭論五花八門的個人最愛榜單,以浪漫的觀點,用飛揚的詞句,擴展彼此聆聽的向度。要聽的音樂永遠太多,可用的時間通常太少,每天都要吃飯睡覺做愛工作上學瞎忙沒完沒了,明天重來一遍,如此這般永無止境。恨不得在一首歌還沒結束之前就聽完地球上所有的音樂。

你身旁會有這些朋友,或者說《失戀排行榜》會讓你希望身旁有幾名這樣的朋友,為音樂癡迷。讓你希望有天能和才華洋溢的歌手談戀愛,或許她會把你放在唱片封面(即使是背景也好)的某個位置。讓你希望開間二手唱片行,不大不小、不偏不倚,就和書中的冠軍黑膠一模一樣。

2005年三月,我從紐約跳上飛往芝加哥的班機,除了到公牛隊主場和喬丹銅像合影,目的是找尋電影中那間冠軍黑膠。當我佇立在Milwaukee大道和Honore街交口,早春的冷風讓人直打寒顫,可是「我正活在心愛電影場景裡」的喜悅和悸動卻溫暖了全身:是了,約翰庫薩克正是從前方那座泛黃的高架鐵道走過來開店,正是在這條人行道上逮到在店內偷黑膠的龐克小鬼,而蘿拉正是在這扇門前等他下班。

但是夢想中的冠軍黑膠卻不在那裡,坐落在轉角的是間荒廢的空屋,鐵門深鎖,黑色外牆貼滿海報。原來影片只是借用外觀,唱片行的場景是在棚內拍攝,這是幾分鐘前鄰近的Reckless Records店員告訴我的。起先我還一廂情願地認為Reckless Records正是冠軍黑膠,為了留下紀念,我在店裡買了一張My Bloody Valentine的絕版唱片,收據保存至今。

離開芝加哥前一晚,我到Double Door場館欣賞半個月前剛發行首張專輯的英國樂團Kaiser Chiefs,就算當晚演出的是一組名為「凱薩沙拉」的三流樂團我也會去,單純為了進Double Door晃晃,那正是傑克布萊克的「音速死猴子」樂團在片尾登台的場地。即便只有短短兩小時,又是一次活在心愛電影場景中的超現實體驗。

三個月後我在聯合廣場北緣的Barnes & Noble書店參加尼克宏比新書《往下跳》的發表會,簽名時我逮住機會和他說,前陣子才依片中線索去芝加哥尋找冠軍黑膠,他聽了哈哈大笑表示如果我早點問他,他會告訴我那間唱片行是不存在的。

不存在於真實世界,卻存在於每名讀者、影迷的心裡。

《失戀排行榜》是尼克宏比一鳴驚人的首部小說,書中情節和電影稍有不同:原著場景在北倫敦,電影則搬到芝加哥;原著也包含更多微妙的轉折、人物內心的刻畫、對通俗文化的速寫,及更多(通常是關於性愛)的幽默觀察。也許我先看過電影才回頭去讀小說,腦中兩者早已融為一體,沒有先後次序的問題。兩者都機智慧黠、迷人風趣,都用記憶中的旋律寫自傳 -- 那些教人慾火焚身或痛不欲生的流行歌,聽不膩的搖滾樂。

演員的形象是那麼深植人心,彷彿約翰庫薩克「就是」憂鬱的洛,傑克布萊克「就是」欠揍的巴瑞,他們並非在演戲,而是貨真價實的書中角色閒得發慌時決定走出書頁透透氣恰好經過攝影機前被捕捉下來。套用他們的說法,無論我的Top 5音樂電影或Top 5音樂小說,《失戀排行榜》都在第一名的位置屹立不搖。(《成名在望》有時會威脅到前面那個Top 5,不過仍相差幾釐米的刻度)

十多年過去,電影看了又看,小說翻了又翻,在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在特殊的紀念日或又一個普通尋常的日子裡。如今,總算有驚無險地抵達後青春期的尾端,從戀愛時處在逃跑邊緣、對承諾舉棋不定的二十歲人生,來到感情克制謹慎、以保護自我為首要條件的三十歲人生。

眼看已經比書中的狄克(31)還老了,很快就會追上巴瑞(33),再來會趕上片中的約翰庫薩克(34),接著向書中的洛(35)超車,轉眼間尼克宏比出版這本書時的年紀(38)也不遠了。然後是莫可奈何的中年期,最終無可避免地忽然變老,老到連音速也找不回的那個青春。

然而我會在速度尚未消逝前,在更多心情愉悅或沮喪的夜晚,更多特殊的紀念日或普通尋常的日子裡重看這部電影,重讀這本小說,溫習舊的感動,體悟新的道理。或許和我的妻子一起(雖然我目前仍不知道她在哪裡,且暫時還不打算結婚),一旁可能還有我們的孩子在堆積木(雖然我不確定她想不想生)。

我和《失戀排行榜》的故事離謝幕仍有好多場戲,如今年在馬德里一家簡直是冠軍黑膠翻版的Discos Melocotón挖到收錄了〈Most Of The Time〉的二手狄倫唱片《Oh Mercy》;如自以為已認出全部細節,仍在第N次看它時發現約翰庫薩克的公寓擺著Sonic Youth的《Goo》,冠軍黑膠的貨架藏著Smog的《Red Apple Falls》、Tortoise的《TNT》,而傑克布萊克在店內張貼的「徵求團員」傳單上寫著應徵者必須同樣喜愛Primal Scream

它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指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當A面播完,你終於明白那些總是放不下的事,並不是放不下,而是不願放下 -- 那些事構築了你生命中最純粹的部分。詩人W. H. Auden曾說:「A real book is not one that we read, but one that reads us.」《失戀排行榜》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們讀它的同時,它也讀懂了我們。

每天用音樂過著平凡瑣碎的生活,有時快樂,也有時悲傷的我們。

(寫給《失戀排行榜》新中譯本的推薦序,同步載於誠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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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是原聲帶背面的等尺寸掃描,接著三張是我當時在冠軍黑膠的街角所攝,最後一張是側標的等尺寸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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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新中译本是什么意思?重新修正了,或者只是再版?
这个译本大陆在09年也引进了

几年前,还没买原版书,我将pdf打印成A4大小,找同事做成了书——这个是图书馆的基本设备咯~,可惜,做好了才发现,没有打印页码!这么大个头的《失恋排行榜》,不知道是否仅此一本,嘿嘿,真相见下图:
http://i34.photobucket.com/albums/d105/nowherepuppy/HF.jpg

nowherepuppy 發表於 November 21, 2011 5:04 AM

很好

由 lanmo 發表於 November 21, 2011 11:16 AM

我手裡的中譯本我印象中翻的已經很不錯,但那個印象年代已久遠不知新譯本有如何增刪? High Fidelity的DVD我就記得第一次是你借我的台版碟(已絕版多時),我後來去找到港版的封面比較好看,而且也不貴. 書是很棒,電影也值得推薦.

我也記得我當年是在Belmont區的Reckless Records買李小龍Enter the Dragon的電影原聲帶複刻黑膠.

可以趁這機會請教一下,就你個人觀點除了High Fidelity以外最喜愛的Nick Hornby小說(原文或中譯皆可)為何? 我目前也只有舊版的失戀排行榜一本而已. 推薦一下吧~~

由 dionysoslin 發表於 November 21, 2011 11:34 AM

to nowherepuppy,

譯本內容一樣,多了幾篇推薦序(有五月天瑪莎、詩人林則良和這篇),最大的賣點是新的書封設計,非常特別
http://okapi.books.com.tw/index.php/p3/p3_detail/sn/901

你的自製書世上絕對只有這一本!

to 酒大,

《往下跳》不錯,最近的那一本《砰!》則比較有「青少年讀物」的況味。
寫過一篇書評 http://pulp.bluecircus.net/archives/014037.html

pulp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1 12:02 AM

我最深刻的是書中一句 "Which came first? The music or the misery?"
玩/愛音樂的都會聽明白

另外有一本叫 Everybody Loves You When You're Dead 也是很有味道
講的是一個music journalist 所看到的rock star life
還附有11條人生小哲學
值得一讀

Lok

由 Lok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1 1:02 AM

This is such an amazing and touching article!
Thank you : )

Rock on(!?)

由 hoying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1 11:25 AM

OK, 看了這一篇,我把 iPod 拿出來,戴上耳機,轉到High Fidelity 原聲帶,開始回味。
現在正是上班時間,我坐在辦公室裡,陽光悄悄溜進來,我悄悄地神遊出去。
也許,重看一遍失戀排行榜。
原著還沒看過,或許應該找來讀一讀。

Yiling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1 11:34 AM

to Lok,

Everybody Loves You When You're Dead我也注意一陣子了,會找機會來讀。

pulp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1 2:58 PM

上禮拜收到誠品的電子信,於是立刻到書店買了下來

昨天看到這篇才注意到有拍成電影,於是立刻也努力找來了影片

果然,「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


看完了電影,接下來再慢慢的品味小說


雖然不像大家都是拿出來回味

但現在能發現這本好書&電影

我想,還不遲吧!

由 Travis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11 1:13 AM

不是电影把小说中的场景从伦敦搬到芝加哥的吗?芝加哥那家二手店是虚构的,那原小说里面的呢?也是虚构的?

由 xyc 發表於 December 1, 2011 9:1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