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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11:38 PM

第一章 在烈日下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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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夏,我來到紐約。

我當時才二十四歲,還很年輕,生命中經歷過的慘事幾乎都與當兵有關,如開著一輛從波斯灣戰爭退役的美製坦克,以很慢的速度在新竹郊區的丘陵地衝鋒陷陣(時速絕不能超過三十公里,否則履帶會裂開!士官長諄諄告誡);或某個七月正午,雙肩各背了三把65K2步槍,全身扛著二十幾公斤的裝備發瘋似地向集合場狂奔。

氣喘吁吁跑到定位才發現自己被耍了,連長敲著我們的鋼盔悠悠地說:「各位弟兄辛苦了!運動一下,待會兒吃飯更有食慾。」

你可能已經看出來,我們連長是名他媽的渾蛋,不過我猜全天下的連長「一定」都是渾蛋吧,否則怎麼當連長?

就如Smashing Pumpkins樂團主唱Billy Corgan挑貝斯手,技術其次,生理結構一定得是女的。或是60年代以黑白膠卷精心拍攝的法國新浪潮電影,主角一定要一直抽菸,從臥室、廚房、廁所,一路抽到公園、咖啡館甚至火車站。彷彿不抽菸,台詞就說不出口,場景就連不下去。

高達的《斷了氣》是經典案例,男主角從第一幕抽到最終一幕不說,片尾遭警察槍擊倒地,人都快掛了,臨死前還是要吐一口煙。楚浮同一年的作品《槍殺鋼琴師》也是,主角與妓女關燈辦事前不急著調情,先共享一根菸。

地球運轉既然有一套不可逆的法則,我只能虛心接受連長是名渾蛋這個事實。

他身形瘦長,臉小小的,長年曝曬在南台灣的烈日下,皮膚晶亮得像拋光過的黑色大理石,每天都要抹很多髮蠟將西裝頭固定得服服貼貼。即便到了黃昏領著部隊跑三千公尺,無論山腳下的風力多強,頭髮一根都不會飄動,遠看像一頂反射夕陽餘暉的半罩安全帽,其實還挺酷的。

他是陸軍官校畢業的正期生,換成老百姓也能聽懂的說法,不過比我大幾歲已官拜上尉,月入五萬多元,政府還包吃包住。等等,我怎麼曉得他的薪水數字?因為全連的薪水都由我經手,可是我剛才不是還狼狽地塞在坦克車的駕駛艙裡攻山頭?

這正是軍旅生涯神奇的地方。

或許我渾身沾滿機油,手拿榔頭修車的樣子實在太滑稽;或許屬於我「保管」的坦克總是中邪似地發動不了(倘若你沒當過兵,大概無法想像基於某種愚蠢的分工原則,部隊裡每人都有保管物,退伍時交還。伙房兵是一只飯桶,補給兵是一打水壺,文書兵是一台電腦,依此類推),恰好連上管錢的預財士快退伍了,連長一個轉念,讓我從地獄直升天堂。

我的保管物從一輛快解體的坦克縮小成幾顆圖章和一本存摺,兵階由阿兵哥晉升下士──等於多了一倍的薪水可以買唱片。工作場所更由滿地菸頭、油漬遍佈的車廠(是的,香菸與汽油,這兩種物質在陸軍車廠是可以並存的,只要沒人笨到讓它們起交互作用就好),升級成一間個人專屬,採光通風俱佳的辦公室。

又印證了老兵特愛掛在嘴邊的至理名言:「最操的單位也有爽缺,最爽的單位也有爛缺。」

若以四個字總結這句話的精髓,便是「人生無常」,然而對於大學畢業不久,涉世未深的我,無常仍是很抽象的概念,就像結婚生子一樣抽象。我只慶幸自己運氣不錯,每天能藉洽公的名義換上便服,騎著摩托車到屏東市區遊晃,正事一小時就能辦妥,直到傍晚收假前時間全是自己的。

寶貴的自由光陰,我不像隔壁連的預財士乾脆搭火車回家吃中飯,我通常只做兩件事:在民生路的屏東師院圖書館(後來改名為屏東教育大學)苦讀英文,或去網咖瀏覽當日的NBA對戰數據,同時收聽BBC Radio1線上廣播。

最常收聽的是傳奇DJ John Peel的節目,他和善溫煦的聲音給人巷口雜貨店叔叔的安心感,雖然帶點英國腔,幸好尚在「可辨識」的範圍,不像蘇格蘭腔簡直是火星語。播放的音樂總是很混搭,前一秒是龐克樂,後一秒接嘻哈舞曲,可是談話間傳出的那股平穩律動,卻隱含著「所有事情都會過去」的訊息。

而對一名每天倚靠數饅頭維繫求生意志的人,所有事情都會過去,就是他想知道的一切。

2004年十月二十五日,John Peel過世那天,我在布魯克林開往曼哈頓的F線地鐵上用iPod聽著The Undertones的〈Teenage Kicks〉。這是John Peel生前最喜歡的歌,長度只有兩分半,半小時的車程我反覆聽了十幾次,淚水微微在眼眶打轉。我想念他的聲音,也想念屏東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

除非你是自虐狂,或走火入魔的軍事迷,把當兵模擬成不用繳錢且時間超長的戰鬥營,男生都恨透了迷彩服,我當然也是。不過也許出於念舊,退伍後的我卻經常憶起軍中那段時光,與當過兵的朋友提起,大夥都一副我腦袋有問題的表情。

我懷念整個下午枯坐在樹下只為了等待一道命令,或是臉頰塗得黑黑綠綠,趴上石頭偽裝成地景之一,那些窮極無聊的浮游往事。四肢雖然被禁錮了,思緒卻能疾速繞過營外生活的甜美片段,心靈是何其自由。有時夜深人靜,眼前便濛濛閃過以前頂著月光站夜哨,偷聽廣播渾渾打著瞌睡時迎面飛來螢火蟲的奇妙光景,每隔幾個月還會夢見連長對我鬼吼鬼叫。

我更懷念那群一起倒餿水、洗餐盤,荒野中一邊堆沙包一邊分享冷笑話的連上弟兄。可惜這邊不是學校,還有畢業紀念冊,我們通常只是握手與擁抱,很少交換電話與e-mail。那些曾朝夕相處,就寢前在蚊帳裡瞎扯退伍後想去哪邊教書,到哪裡旅行,在哪個角落開一間餐廳的好弟兄,如今全失聯了。我常在想,他們身在何方,日子過得好不好?

當兵是一段很特殊的歲月,不用煩惱未來--未來暫時被國家沒收了。既然時間無法快轉,乾脆什麼都不要想,過一天是一天。

直到離開部隊,我才明瞭全副武裝在烈日下奔跑,偽裝成一顆石頭與一次假性兵變(當時的我一如《失戀排行榜》的約翰庫薩克,是不願給予承諾的渾蛋),這些自以為很糗的事,與真實人生將逐一遇上的難關相比,又算得上什麼煎熬。

電影《藍色大門》中,孟克柔對張士豪說:「如果,你十七歲,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學,不再是處男,尿尿可以一直線的話,你該是多麼幸福的小朋友。」還沒長大的自己,時常幻想長大的美好:不用再寫功課,能大搖大擺蹲在路邊喝酒。直到真正變成大人,才驚覺過去懵懵懂懂的無知狀態,品嚐的已是幸福的滋味。

2003年五月六日,空中沒有一片雲,遼闊的天幕放射著心神蕩漾的藍。

下午五點,我換上T恤與牛仔褲,腋下夾著一封牛皮紙袋,裡頭躺著那張教人朝思暮想的該死退伍令,一只塞著退伍旅費的紅包袋,與一份後備軍人返鄉守則(我當然看都沒看就把它捏成一團扔了)。手上提著連長送的銅質獎牌,圖案是幾匹奔騰的馬,馬兒頭上刻著「鵬程萬里」。跨出營區大門,憲兵對我說了聲恭喜,我再也沒有轉過頭。

我的債還完了,從今以後,沒人能阻止我要去天涯還是海角。

發動摩托車,最後一次穿越兩旁都是稻田與椰子樹的蜿蜒小徑。太陽快要下山,西邊的天空泛著不可思議的金黃色,是我見過最璀璨的晚霞。攝影師稱它為魔幻時刻,我最喜愛的戰爭片《紅色警戒》(它其實不是戰爭片,更像一首抒情詩),導演泰倫斯馬立克的名作《天堂之日》裡無盡草原與天空交會處層層疊疊,彷若印象派畫作的絕美漸層色,全是魔幻時刻搶拍而成。

沿著熟悉的省道騎向屏東車站,夕照漸漸由金色轉為橘色,然後是紅色。我的心海突然通滿電流,傳來一股「去紐約闖闖吧!」的聲音。我不知它是從哪兒來的,過程有點像上帝從外太空垂下一根長長的繩子到我身邊(上帝是外星人沒錯吧?),下端還裝著助聽器。我毫不猶豫將它掛上耳朵,聽見上帝正對我說著悄悄話。

不!那更像一則無法違背的指令。

村上春樹也在差不多的情況下動手寫小說。二十九歲春天,他在神宮球場觀賞養樂多燕子隊對廣島鯉魚隊的球賽,當燕子隊洋將Dave Hilton擊出二壘安打的瞬間,他決定「來寫小說看看」。這種接近天啟的經驗真的很邪門,好像命中註定的真愛,一生只會出現那麼一次。然而只要緊緊抓牢,一次也就足夠。

那股聲音對我說,如果我想遇見美麗的人物與深邃的歷史,我必須去紐約。如果我想在青春成為鄉愁之前將它保存在一個真空的盒子裡,永遠記住當初的模樣,我必須去紐約。如果我想讓二十餘歲的最後幾年盡情燃燒,體驗生命的極限與荒蕪,感受狂喜的溫度也看見寂寞的顏色,我必須去紐約。

因為紐約就是搖滾樂的首都。

它蘊含一種催眠的魔力,音量雖小,卻很堅定。退伍不到一個月,我置身在飛往紐約的班機上,隨著屏幕顯示的剩餘里程數逐漸歸零,機身開始迴旋傾斜,穿過雲層準備降落。

我感覺世界的中心點此刻就在自己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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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張照片攝於辦公室,時間是退伍前一週;桌上的釘書機、計算機使用至今。這是《給所有明日的聚會》第一章。)

[聚 會] 引用(0)

引用


迴響

pulp, when i read this entry, i recall what you told me year before, about some more sentimental entries.

you put this on net, whats more i can say? respect.

Although im in uk, i will read them, and get a substantial one when i back to hk this year.

all the best,

由 kit_1969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9:41 AM

taobao上已经可以代购了啊!夸张!拍了一本。

写的真不错,等书中

同是1979年人,却没这么多故事可讲~

nowherepuppy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10:07 AM

05年的时候我动身去了英国
在英国大学的图书馆温习功课时,开小差读到了这个blog
竟然断断续续读了5年之久
偶尔会用即兴想起的ID回复
这几年加起来也用了十多个了吧~

想想这位一直没有弃我而去的博主
也算是青春路上的好朋友啦~
会找管道买你的书,
All the best.

由 UsKidsKnow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12:25 PM

pulp, 你的文字讓我想像著不可能重來的青春隨著你的腳步重新踏往一個未知的方向, 心中突然一陣激動, 彷彿我也坐在那班往紐約的飛機. 謝謝你用你的天賦和我們分享你所經歷的這一切.

由 disco26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1:27 PM

to nowherepuppy,

Actually I was born in 1978, though just one week away from 1979.

pulp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2:54 PM

連長部份要再說的邪惡一點,「他媽的渾蛋」實在不足以形容…
以前一直認為當兵雖有刻苦銘心的記憶,但是要如何書寫搭上音樂、電影、文字。
很絕的就是這篇文章都穿插這些事,讀起來可謂另類一番…

由 Charisma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10 10:20 PM

一幕一幕的文字情節,讀來好像在看一場電影。文字中有強烈的影像想像空間,很過癮。

由 robin 發表於 January 3, 2011 1:15 PM

同賀!幾贊!~已經買了~

Danny 發表於 January 4, 2011 12:14 PM

看了也不禁回憶起自己的青春,謝謝你

由 syhsu 發表於 January 6, 2011 9:5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