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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 8, 6:12 PM

Music & Writing Keep Me Warm

low

常有人問我,一天要聽多久的音樂?

我的回答是只要醒著,音響就會打開,從刷牙洗臉、埋首寫作到睡前就寢,無論伴隨的是水龍頭的流水聲、咖啡香、陽台上的鳥鳴、雨水滴落在天花板的回聲,房裡都有音符流瀉。

對我來說,聽音樂就像呼吸一樣直覺。人不能不呼吸,同理,若不聽音樂,或過著缺少音樂的生活,便不能稱作圓滿。它可以是鄉間小徑傳唱的民謠、小鎮廟前的野台戲曲、廣播傳來的流行金曲或年輕人愛聽的獨立搖滾。當然,也可以是爵士樂、電子舞曲或嘻哈饒舌。

不同藝術形式之間有同,也有異。它們多半是藝術家透過自己寬闊的視野與獨特的角度,傳遞出眼中的世界,如導演以電影探討一則社會命題,攝影師以照片抓住一個歷史瞬間,作家以著作封存一個黃金年代。不同之處在於,當我們欣賞電影、觀看照片或閱讀書籍時,使用的是眼睛與大腦的理解力,不太能分神去做別的事,非得全神貫注不可。

聽音樂用的卻是耳朵與心靈的感受力,我們當下可能正在與朋友見面、於異鄉旅行或只是發呆,過著每天瑣碎的日子,努力走在人生的旅途上。久而久之音樂會負載起記憶,成為「生命的原聲帶」,往後當我們聽見什麼歌,便會不自覺想起什麼人、憶起什麼時光或念起一段往事。

旋律會穿透、會融化,會停留;節拍會散發出溫度、召喚出形體,凝聚起力量。即便是一個人聽,其實並不是一人,因你被包覆在聚合的靈魂裡。

而寫作,就是讓我留住這些美妙時光的方式。

(原文載於誠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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