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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2, 11:38 PM
一件重要的小事:10/10 趙一豪 & Double X、濁水溪公社
不過自己最期待的一場,是趙一豪。原因很簡單,對我這年紀的樂迷,他始終是「傳說中的人物」。《白癡的謊言》1986年發行時,我才國小一年級;《把我自己掏出來》四年後出版,我也才小五。等我「老到」可以上台北念書,他已接近退隱。
別說他的現場演出,連廬山真面目都沒見過。
資深樂迷jeph大哥前幾天寫了一篇1988年第一次看趙一豪的回憶,相當傳神。文中北上求學的背景,真讓我心有戚戚焉。我們這些「外縣市」學子,在網路還不發達的年代,彷彿生命的前18年都是用來等待「上台北念大學」這件事,然後被啟蒙,被晃動。
這回趙一豪與Double X樂團重出江湖,未演先轟動(今年很喜歡的英國新團The xx,團名比Double X晚了二十幾年)。濁水溪公社主唱小柯特別要求暖場,小柯說:「這樣我才能專心看他表演。」哈。
根據《把我自己掏出來》CD側標(見下圖),1990年11月24日的暖身演唱會,台下觀眾包括成名前的伍佰、尚未成年的骨肉皮與濁水溪公社。關於濁水溪公社與趙一豪,我也有一個親身回憶(終於不再是從耆老口中聽來的)。
2000年12月30日,我和毛致新在和平東路的玩家練團室拍濁水溪練團,稍晚他們在聖界有一場演出,同場還有鋼管辣妹、旺福、無政府與夾子,濁水溪是壓軸。濁水溪當時的習慣是演出前才練團,這樣「才不會忘記」,否則提早幾天練,「到時就忘了」。
當晚的行動劇主題是「反核救台灣」,他們決定翻唱趙一豪的〈塑膠世界〉(來自1998年專輯《凌晨3:36》)。由於左派得在台上跳躍與翻滾,需另一人彈他的吉他,這差事最後竟落到我身上。左派在練團室對我說:「你等下亂彈就好,就隨便製造噪音。」這我會。
一夥人開拔到聖界,濁水溪登台。這首歌之前,我將攝影機交給身旁的朋友,左派把吉他拿給我,隨後他將一個白色垃圾袋套在身上,肩上斜背空的吉他袋,還綁上一條黃頭巾並換上墨鏡。歌曲開始,他和小柯一起大喊:
「我為什麼要賦稅在這個瘋狂的社會!我為什麼要賦稅在這個瘋狂的社會!」
「繼續工作繼續工作!繼續工作繼續工作!」
小柯刷和弦,我遵照指示,純粹亂彈(頭腦一片空白),主要編曲是靠阿熾的貝斯和Robert的鼓在撐,夾子的小應也跑上台合音。左派跳著螃蟹舞,還在空中飛踢和劈腿,有時也用「原地跑步」這一招。曲末,他將舞台邊的黑暗校園民歌之狼抓過來,用麥克風線勒住黑狼的脖子,死命拉。黑狼嘴巴張大,露出驚恐又爽快的表情,小柯見狀衝過來加碼,將黑狼的雙腿掰開,開始假交配。
多麼美好的年代。
上述情節可見《爛頭殼》,以下是幾張截圖:
左派在空中飛踢
我在右邊,完全看傻了
左派的頭左邊是小應
小柯出動
今天下午終於在一件重要的小事開幕茶會見到趙一豪本尊,特地帶了兩張CD請他簽名。聽誠品音樂店長武璋在台前提起趙一豪的興奮語氣,很讓人感動,那是發自內心的喜歡和期許。也將《把我自己掏出來》的內頁封底和側標掃描如下,尤其專輯被查扣時新聞局發的新聞稿,實在太經典,必看!
講完古了,來送票吧。與誠音十年合作,此處送出二十張下週六(10/10)晚上趙一豪 & Double X與濁水溪公社的演出門票,請已獲贈林強與凱比鳥場次的朋友,將這個機會讓給其他人。辦法如下:
音樂或許不是生命裡的最大事,肯定是每個人心中一件重要的小事:曾經迷戀的偶像、高中初次學吉他拿起的第一個pick、和情人分手時耳機裡反覆聽的旋律。正是這些小事,讓我們的生命更趨近於美好。
請於本文留言處,寫下一件你心中與音樂有關的重要小事,內容長短不拘,並於個人資料欄留下正確e-mail。前十名留言者每人可得兩張門票,活動進行至下週二(10/06)午夜十二點,歡迎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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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原先我以為,帶著耳機點頭看來是如此表面、甚至是虛偽的事。直至有次在半夜的馬路上,隨機播放了Oasis-Roll With It, 自己竟開始搖頭晃腦、原地打轉好不過癮!才發覺,這些皆是無法克制的:我們都是那麼熱愛音樂,卻也忘我地懶的說了。
剛好前陣子才從何東洪老師那認識趙一豪並看了那支「把我自己掏出來」的MV, 十分的感興趣 :)
真不知道現在還有辦法買到爛頭殼這部紀錄片嗎... ?
由 Phan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3:58 AM
曾獨自踏入個罕為人知的小漁港,躺在夜裡的港口滿是近岸的鄉愁。海潮來回拍打岩塊宣示祂偉大的存在,點點繁星輝映那片夜幕的寂籟。錄音機在堤防上沉吟,混音帶舞著華爾滋唱和。Mazzy Star的Fade into You乘著海風溜進耳朵漾進心窩,這一切關乎旅行海洋孤獨星光與自由。
由 V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5:47 AM
每天穿著白色的襯衫 踏著50cc機車在台北的大街小巷中穿梭 跟客人介紹著自己一輩子也買不起一個廁所的房子 在帶上耳機時才感覺自己真正地活著 這時臭死了剛好放到 的確是緊張到沒辦法去搶錢 我打起領帶 點一根煙 同時中秋節也別忘了繼續做業績 繼續當老闆的吸血鬼 繼續工作 ...
由 yee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8:25 AM
反覆整理自己房間的cd是我了解我自己最快的方式,而當我每次整理,每次都有不同的心情,小時候隨著主流市場買的唱片,現在看起雖然有點可笑,但是還是會放進音響裡,再聽一次,然後再開自己玩笑一次.我永遠都記得,爸爸常常罵我ㄧ句話就是:不要在那邊只會聽音樂! 但是我一直都知道,我不聽不行,因為那是建構自己的一個成長過程啊!
由 Christine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11:13 AM
星期六的一個下午,跟兩三個同學坐在微風輕拂的教室後陽台。簡單的幾個和弦、輕聲的歌唱伴著天馬行空的想像。大家談著練團的事,下次表演要演出的歌。沒有高超的技術也沒有高檔的琴,高中制服也沒乖乖的紮進褲子,單純的喜歡音樂。那一天下午是一直在我心裡很立體很立體的回憶。
由 Fansia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1:33 PM
曾幾何時在午夜夢迴時,我一定要聽著某些shegaze團的音樂才睡得著;在大街上腦裡嘴裡哼唱著曼徹斯特團朗朗上口的歌曲,踏著腳步昂首闊步自以為英國青年般神氣無比;晚上被煩惱困頓而鎖在厭惡之中無法逃脫的焦慮時,我會開始聽溫柔的j-indie,在那些安撫的音符中得到救贖。
音樂是什麼?是我被治癒的靈藥,是我找到自我的東西。
最重要的是,它讓我能得以結交樂友,彼此交換音樂相關的情報與感受,互相約定好下一次、下下一次。
我們還有好幾個下一次來累積出國看音樂祭的夢想呢?
由 強雄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2:42 PM
生命中那些禁得起一再回味的事莫過於曾撼動過自己內心的事情,
歸納這些事情,有些是一段話改變生活的態度,
有時是在無助時一些向我伸出援手的眼神......
儘管這些都是小事,卻讓我一輩子無法忘懷。
音樂讓我聽見不同的聲音、道出內心的心聲、感受到更真實的社會、了解自己所踏的土地,我的情緒因而被感染......
即使他無所不在,
我卻無法具體說出因此改變了什麼,
不過有一件能確定的是,
"他是一件重要的小事"。
由 泡麵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4:07 PM
朋友時常邀約,大家一起去唱歌,大家一起去吃火鍋,走吧!
我常常不合群地拒絕了,理由只有一個,我還有一件事情沒做…。
久而久之,朋友也懶得再問原因是什麼了,他們乾脆不邀了。
我不覺得遺憾,因為我確實總有一件小事沒做--
一個人靜靜坐在家裡,聽著前天剛買的新CD,想著一件不切實際的事。
由 沒什麼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4:46 PM
高一時,坐我後面的同學,邀請我加入了熱音社。
我連搖滾樂是什麼都不知道。
"那我要學什麼樂器?"
"有吉他、貝斯和鼓,你選一個吧!"
"吉他和貝斯買一把好像都要上萬塊有點太貴了..."
"那就學鼓吧!鼓手只要買鼓棒就好,一雙兩百塊!"
"那你借我一些樂團的歌來聽聽..."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Hard Rock控,借了我一堆Bon Jovi和Aerosmith。
後來我跟他組團,練習的第一首歌就是Aerosmith的Dream On。
第一次的上台表演,我們是幫學長暖場的第一團,表演的正是唯一練過不知道多少遍的那一首"Dream On"。布幕拉起,吉他彈下第一個音,幾個段落之後,我隨即敲下第一個鼓點,旁邊爆出了特別準備的螢光棒,台下驚呼一聲,在歌曲中間,我們安排了自己想的特別橋段,學長驚訝的全部跳了起來,聽到觀眾席好大的歡呼聲...瞬間有種夢想成真的感覺,這也是我跟搖滾樂接觸以來第一次最深刻、最美好的記憶。
雖然現在我喜歡聽的已不是當年他介紹給我的美搖,但卻開啟了我對音樂的探索之路,音樂也從此離不開我的生活。
由 iwannabeadored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7:35 PM
多麼美好.
由 Lou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8:53 PM
趙一豪,喚起我超古早前的回憶,但他後來都沒有發什麼專輯了,我很期待聽聽他現在會為我們帶來先什麼樣的感動。
由 Randy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9:42 PM
小學吧,還是國中,那時候覺得「掏出來」這個名字好驚悚,後來,就一直跟著驚悚的東西走了:重金屬、濁水溪(文跟音樂)...一直到現在長大,這些東西都還是跟著我。
由 Randy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9:45 PM
二十張票已送完。向隅的朋友此處可購票入場:
http://www.artsticket.com.tw/CKSCC2005/Product/Product00/ProductsDetailsPage.aspx?ProductID=hx0fZA09nGdzIbk/vIW2jg
to Phan,
爛頭殼絕版許久,希望兩年後十週年時可以重發。
由 pulp 發表於 October 3, 2009 9:48 PM
REM來台演唱的場子看過趙一豪演出,除了自己的歌他還唱了The One I Love
由 Jason 發表於 October 5, 2009 12:47 PM
to Jason,
那你看到歷史了,真棒!
由 pulp 發表於 October 6, 2009 4:39 PM
我是十名之內的網友...請問到時會把索票方法寄到信箱內嗎?
因為雅虎信箱很會漏信,我怕會收不到。最近朋友寄很多信過來,我都沒收到。
如果要寄的話,寄PTT的站內信可以嗎?
這是我的ID:greenwodiary
真不好意思。
由 強雄 發表於 October 7, 2009 3:59 PM
to 強雄,
主辦單位前幾日已將信寄出,你可能漏信了。
週六當日向門口的工作人員報上自己的e-mail與ID即可。
由 pulp 發表於 October 8, 2009 2:18 PM
不懂為何趙哥是台灣的Jim Morrison,那張側標很怪,我想趙哥因該不會喜歡這個稱號。
由 dada 發表於 October 11, 2009 1:21 PM
很棒的表演,感謝提供機會!!
由 泡麵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9 1:36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