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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6, 11:55 PM

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

love is a mix tape

近年來最好看的搖滾書之一,樂評人Rob Sheffield所寫的Love Is A Mix Tape,中譯本將於八月問世,書名譯為《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

內容真摯感人,兼具幽默笑料,對搖滾迷而言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必讀之書(Must-Read)。然而對搖滾入門者或完全不識搖滾之人,由於《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同時歌頌了人類情感裡最普世的價值,讀來必也興味盎然,不會有霧裡看花的局外人之感。

去年曾以Love Is A Mix Tape為名,挑了一些鍾愛的曲子請水果龍咪成一張Mixtape。此次極為榮幸替中譯本寫了一篇導讀,張貼如下;而更重要的是,近日將與出版社合作非常有趣且獎品豐富的七夕Love Mixtape大賞,請密切注意,別錯過了!

一顆保存記憶的時空膠囊

高二時,最要好的朋友遞了一卷卡帶給我;塑膠殼外緣貼了一張長條狀的標籤紙,暈染過的黑色墨水印著: BE ALTERNATIVE。

暑假,我將那卷卡帶和一款SONY隨身聽,一同塞到歐洲旅遊的背包內。旅程中,只要移動著,我總是將耳機戴上,兀自於腦海排演著一齣主角只有自己的公路電影。車窗外,流動的景色一如幻燈片,替電影鋪上一格格畫面;耳畔間,音符逐曲傳來,好友錄下的Morrissey〈Everyday Is Like Sunday〉與New Order的〈Regret〉,便是渾然天成的過場配樂。

十餘年過去了,如今想起那次遠行,印象最鮮明的不是巴黎夜色或羅馬古城,反而是卡帶內的樂曲。只要相同的旋律再度奏起,不論身處何地,依舊將我拉回十七歲的夏天,坐在那輛穿越阿爾卑斯山的老舊巴士裡,遠方的天際線堆滿了雪。

眼睛能夠閉上,耳朵卻無法關起,這也是為何相較於文字或影像,音樂似乎更貼近我們的靈魂,擁有獨特的魔力,將當下的時空環境無瑕地封存起來,並在某個料想不到的未來,召喚出塵封許久的回憶。

卡帶自六○年代問世,直到CD燒錄技術普及之前,便持續化身為人們手中那顆珍貴的時空膠囊。

前進、倒退,播放、停止。自製合輯,是學問,更是一門藝術。首先得訂定用途 -- 舞會時狂歡用的、睡覺時伴眠用的、洗澡時哼唱用的、家事時不情願用的、戀愛時調情用的、跑步時邁開雙腳用的 -- 等名目確定了,再仔細挑選曲子,嘗試不同的排列組合,試圖替原不相干的歌曲賦予新的關連,延展出弦外之音。

隨著時代進步,卡帶漸漸式微,可是不同世代分享所好的精神,卻絲毫不變。不論載體換為CD或iPod,藉由一連串悉心編排的曲目,聽者感受到創作者埋下的巧思,也彷彿讀著一篇絕無僅有的情書,獨一無二,只寫給你。

若說每一卷卡帶背後都藏有一則動人的故事,當本書作者羅伯.薛菲德(Rob Sheffield)將蔓延在他公寓內的卡帶逐一放入音響時,曾經熟悉的旋律所帶來的,可能不僅是幸福與喜悅,也是絕望與痛苦。

出生於波士頓郊區,羅伯融合了所有你能想像的搖滾宅男特質(他當然也是紅襪隊球迷): 足不出戶,沈浸在黑膠唱片與同人誌打造的搖滾國度裡。若晚生個十年,你絕對可以斷定他終日坐在電腦前緊盯著螢幕不放。內向、害羞,缺乏交際能力,女生將他當哥兒們,卻沒人願意與他共享貞操。

青春期的性挫敗與來自天主教家庭的成長壓抑,他只好將各式各樣的自製卡帶當成永不變節的情人,用隨身聽與它們約會。直到耶魯大學畢業,至維吉尼亞州攻讀研究所,他在當地酒吧認識了活潑熱情的芮妮(Renée),一名改變他一生的女孩 。

他來自保守的愛爾蘭家族,她是道地的南方大妞;他謹慎拘束,她熱愛冒險;他是瘦高的書呆子,她是走到哪兒都被眾多追求者簇擁的風雲人物。家世背景與宗教洗禮都缺乏交集,究竟什麼因素讓兩人決定在芮妮二十四歲生日前夕開始交往,並於兩年後,年紀輕輕便步入禮堂,幾乎毫無準備已將彼此託付終生?

是音樂。

是音樂將歧異化為包容,尤其對於Pavement、Big Star等樂團的共同熱愛,將兩人緊緊聯繫在一起,成為無法分離的整體。即使生活拮据,住在沒有冷氣、每逢下雨必淹水的簡陋房舍內,搖滾樂卻是最堅實的信仰,助他們共度難關。即使替雜誌寫稿、在地方電台擔任DJ根本賺不了幾分錢,他們卻樂在其中,期許雨過總會天晴。

只是任誰也沒料到,這部撼人的立志片,竟在幾年後劇情急轉直下,以嘆息收場。一九九七年母親節當天下午,芮妮毫無預警地倒在家中,不幸離開人世。

沒人能接受這個事實,何況羅伯僅僅三十一歲,大好青春就在眼前,少了摯愛相伴,人生還有什麼意義?他陷入無盡的哀傷與思念裡,花了整整五年療傷止痛,才於二○○二年搬至布魯克林定居。如今,接起Robert ChristgauGreil Marcus等樂評巨擘的棒子,他和Chuck KlostermanSasha Frere-Jones等人成為美國中生代頂尖的流行文化評論家,也是《滾石雜誌》、《Spin》等知名刊物的專欄作者。透過生涯第一本書《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Love Is A Mix Tape),他鼓起勇氣回溯了往事,也向芮妮再一次道別。

全書十五個章節各以一卷自製卡帶做為引子 -- 可能是羅伯年少時保存的,或芮妮身後留下的。再次播放這些卡帶,人事或許已非,過往的悸動卻持續湧現,未曾質變。音樂是芮妮留下的救生圈,只要羅伯牢牢抓緊,便不會沈沒;音樂也是暗夜的燈塔,只要尋著光源游回岸邊,便不會迷航。人們總是害怕摯愛被遺忘,回憶被埋葬;其實人人都是一首雋永的歌,只要重拾發聲的力氣,最深層的感動依舊會被喚醒。

書寫的過程,羅伯凝視了過去、重新認識了自己,更藉由律動的音符,與芮妮展開了超越生死的心靈對話。他以幽默溫暖的筆觸,描繪著愛情、婚姻與搖滾樂,即便充滿追憶與不捨,你知道他必會重新站起,因為孤寂只是暫時,而心中美好的風景卻能恆久。

閱讀《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一再讓我想起英國作家尼克.宏比(Nick Hornby)的《失戀排行榜》(High Fidelity)。不僅兩書主角都名為羅伯,都是滿口搖滾經的無可救藥音樂沈溺者,都將「我錄一卷自製合輯給妳!」視為把妹絕招;尤其面對心儀女性,他們都以相對弱者的姿態出場。這在刻意渲染男性氣概的搖滾星球裡,有著被貼上「軟弱」或「自信不足」標籤的極度風險。

可是,當主角不是呼風喚雨、萬中選一的搖滾巨星,而是與多數人並無二致的小人物時,這種被年齡稍長的女性呵護著,在她們羽翼下成熟茁壯,並將她們當作英雄而非跟班的柔軟身段,似乎卻特別討喜,能廣泛引起共鳴。主角以風趣自嘲的口吻強調這種無力感時,無形間也拉近了與讀者的距離;而扭轉過的性別刻板印象放在處處是陽剛崇拜的文本內,營造出的詼諧反差也誘發了更多元的喜劇(或戲劇)元素與可讀性。

電影《成名在望》(Almost Famous)也適用於上述脈絡。年長的女孩引領少年尋夢,一同遊歷搖滾世界。少年尾隨其後卻甘之如飴,因為女孩就是他的嚮導。不論《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失戀排行榜》或《成名在望》,搖滾樂雖啟蒙了男主角,他們仍得倚靠一名卓越的女性,完成男孩與男人的轉換過程,走向佈滿未知的成長之地。

相較其他二者以小說或半自傳呈現,以第一人稱自傳體寫成的《我的愛情是一卷自製混音帶》,更深刻傳遞了九○年代的時代氛圍。細細讀過一遍,似乎又親身走了一回空氣中滿是希望、四處洋溢著機會,任何事都有可能、刺激與驚奇源源不絕的黃金舊日。

將書捧在手上,你不一定要聽過作者提的每一首歌、每一部電影或每一齣電視劇。只要曾經愛過,一首歌、一組樂團或一個人,那麼字裡行間,必會牽動出悠長的心靈回音。或許讓煙燃燒、斟滿啤酒,或許放上一張珍愛的唱片,當音樂悠悠響起,你會明白,世界從來不曾停止轉動,而發生過的事,永遠不會消逝無蹤。

因為搖滾樂就是我們生命的原聲帶。

love is a mix t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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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您好,請問我可以轉載此篇文章嗎?感謝!

由 chahaar 發表於 August 4, 2008 11:57 AM

to chahaar,

當然行,歡迎。

pulp 發表於 August 4, 2008 2:49 PM

已下單購買!迫不及待想讀中...

dbai 發表於 August 8, 2008 2:28 PM

我喜歡搖滾樂 雖涉入不深
卻能夠完全明白你提到Almost Famous
ㄧ個男孩被inspired展開自己的人生旅途
成為男人的過程
搖滾樂的迷人之處 我想是那自由躍動的靈魂

你的導讀 真的是寫的太棒太深刻了 我好喜歡
讓我好想趕快拜讀這本書

p.s 有位戀人的確是以你說的那種弱勢的姿態與我相戀
當自己很被需要 不自覺會用盡力氣去呵護對方
等戀人逐漸丟下過去困惑的自己 轉而變的堅強明亮
他在對外和對我之間似乎越來越抓不到平衡感
轉而疑惑到底哪一個面貌才是真實的自己
而在我不再只是扮演心靈導師的角色 偶爾也任性時 (轉為較平等的關係)
才是一段relationship真正挑戰的開始 
  其實是非常疲累的
  到最後 還真搞不清楚過去的那些是愛情還是只是ㄧ種特殊的情愫了
anyway 分享ㄧ下當那個角色的女性的想法
  我只能安慰自己我是卓越的女性:)

由 mandy 發表於 August 15, 2008 12:15 AM

to mandy,

戀愛中的兩人能否找出一套彼此都能甘之如飴的相處模式,決定了這段感情可否走得長久。
人人都需要被啟發,卻也別忘了每個人都有啟發他人的能力。
我相信妳是一名卓越的女性。

pulp 發表於 August 20, 2008 10:24 PM

卓越的女性,

愛情是一種感覺棲息的靈魂;擁有的生活,是感情的自由,是合併的兩個人組成一個目的地,目的地在愛情,自由的目的地,
這是兩個人不應該把障礙或阻礙:這是愛.
愛是忍耐。 愛情是照顧。 愛是給予。 愛是原諒。 愛是聽。愛情是要了解
愛是成長, 愛是兩個人走到在一起的原因。
愛是兩個人現在唯一的事.這是事實。

愛情是像一個搖滾音樂。它從未停止.

由 Jai 發表於 September 8, 2008 9:45 PM